优化大湾区科创金融生态 助推创新型国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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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大湾区科创金融生态 助推创新型国家建设
2023-08-14 08:15:00
丁安华
  随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持续演进,逆全球化形势日益严峻。加强自身科技创新,建立创新型国家已成为我们应对外部挑战的必由之路。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区域集聚,使得创新与产业发展能够形成协同效应,其中科创金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需要在科技创新上持续发力,并充分发挥大湾区金融市场的优势,积极探索完善大湾区科创金融生态。
  大湾区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引擎
  当前,我国经济仍在修复之中,今年上半年经济重启在短期内带来了积压需求释放,推动一季度经济超预期增长4.5%;但进入二季度,内外需求不足,季度环比增速只有0.8%,内生修复动能明显放缓。从长周期看,当前我国经济不仅需要刺激消费需求、激发市场信心,还需要着力推动深刻的结构转型。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提升我国的创新机制和市场活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只有通过创新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人口素质,才能对冲劳动人口收缩和资本积累回报降低的负面影响,确保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从宏观结构看,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给侧的转型升级,特别是在日趋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下。因此,我国正在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从微观主体看,创新型企业在高质量发展当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它关系到大国竞争的胜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指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举措。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创新创业最活跃的地区之一,承担着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使命。2022年,大湾区的经济规模超过13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0.8%(不含港澳台)。在科技创新方面,2022年广东全省研发经费支出约42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26%;研发人员数量、发明专利有效量、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均居全国首位,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连续六年全国第一。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2022年,广东全省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47892项,合同成交额约4525亿元,其中技术交易额约2664亿元,继续保持全国第二。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深圳—香港—广州创新集群连续三年居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第二位。大湾区已成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引擎和我国抢抓全球价值链重构机遇的前沿阵地。
  大湾区科创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凸显
  近年来,大湾区内的科技创新企业加速集聚。截至2022年底,广东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6.9万家,超九成在大湾区。大湾区已经成为全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核心地区。在2022年工信部发布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中,广东省共有448家企业入围,占全国的10.3%;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累计达880余家。值得关注的是,在创新型企业培育方面,深圳为大湾区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深圳共有国家级“小巨人”企业442家,占全广东省的半数以上,排名全国第三,仅位列北京、上海之后。此外,深圳市逐步完善创新企业培育体系,于2021年开始遴选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截至2023年4月,深圳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超8600家,涉及60多种行业。
  与此同时,香港地区也在加强对科技创新和新型工业化的支持。2022年10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发表《施政报告》,提出积极“抢企业”“抢人才”的措施,包括推出“人才服务窗口”、成立“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设立300亿港元的“共同投资基金”等系列行动。2022年底,特区政府还发布了《香港创新科技发展蓝图》,为未来5至10年香港科创发展制定了清晰的发展路径和系统的战略规划。在这一系列重磅政策的引导下,香港科创企业发展明显提速。以香港科学园为例,2022年,共有320家企业进驻,较前一年上升30%,其中两成来自内地或海外地区。
  随着创新主体的集聚和创新投资日渐活跃,大湾区内科创金融需求日益凸显。科技成果转化成为科创金融聚焦的重点。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基础研究、实验开发、中试熟化、推广应用四个阶段,每一阶段的资金来源与金融需求各不相同。但对传统金融来讲,由于科创项目风险大、不确定性高,通常缺少信贷资金的支持。近年来,尽管国家不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但在实验开发、中试熟化阶段的资金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在这种背景下,发展适合科创需求的金融服务,显得十分重要。
  与传统行业不同,科技创新更多围绕硬科技领域,具有产业链长、细分领域多等特点。从整个产业链周期来看,不同阶段和细分领域的融资需求差异显著,对资金类别的偏好也有所不同。因此,随着科技创新成果的丰富,科技企业需要金融机构提供更加个性化、创新性的金融解决方案。在这方面,大湾区具有“境内+境外”两个金融市场的独特优势。2023年1月,贝恩咨询对大湾区460多家中小企业的调研显示:随着出入境限制解除,大湾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对长期经济发展抱有较高的预期。在受访企业中,大约一半的内地中小企业希望进军港澳地区,75%的香港中小企业表示它们可能扩张至大湾区内地城市。
  科创金融生态化特征明显
  (一)服务对象的生态化,即科创金融服务要深度嵌入到科技创新生态的细分环节。科技创新具有区域集聚的规律,创新要素的集中度提升会提高要素使用的效率和效能,从而降低成本;而各类要素的顺畅流动、高效配置和共同作用,将对创新形成1+1>2的协同作用。在完善的科技创新生态中,技术、人才、空间、资金等各类资源要素以及市场、会计、律师、产业对接等中介服务缺一不可。
  其中,科创金融不仅仅体现为资金要素的投入,更具有价值发现和资源引领的功能。例如,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需要专业团队的行研、尽调,做出专业判断,从技术路线、市场需求、投资回报等多个角度发现价值,并加快资本、人才向高科技、高增长产业集聚。同时,金融机构与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平台等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可以大大减少生态中各类主体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卓越的科创金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从创新链到产业链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从单纯服务企业的视角转变为服务整个科技创新生态,在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科技人才服务、产业对接等方面深度服务科技创新生态的各个环节。
  (二)服务能力的生态化,即加快各类型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构建全方位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6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这个行动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科技型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视和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落实。
  目前,大湾区已经初步形成多层次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包括银行业机构提供的科技贷款、担保和保险机构等提供的风险保障、公司债券等债权性直接融资工具,以及各类基金化主体所提供的创业投资资本等。在这一体系下,大湾区仍需加强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生态协同能力,共同探索解决科创金融面临的信息不对称、无形资产公允评价等难题。
  随着科创金融向生态化服务转变,其对金融机构的专业化要求也更高。在聚焦硬科技、解决卡脖子问题的导向下,大湾区大力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我们调研发现,不同行业的创新企业在发展规律和服务需求方面有非常大的差别。以生物医药产业为例,药物研发的周期漫长,平均为12年,对长期资金、专业化场地、人才的需求更高;而医疗器械的开发注册周期则为3年到5年,初期的资金需求主要体现为获客成本较高,并且对多学科交叉的技术合作有迫切需求。由此可见,卓越的科创金融,不再是仅仅提供同质化服务,更需要基于深刻行业洞察下的专业化服务。
  加快大湾区深度融合,完善科创金融生态
  大湾区科技创新生态仍面临多项挑战。一直以来,大湾区“科创+金融”的优势毋庸置疑,但如何将这一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的动力,目前仍处在探索阶段。在全球产业链重构和创新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大湾区应在科技创新和金融领域加快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完善科创金融生态。
  (一)持续推动制度对接和标准趋同。这一直是大湾区生态融合的难点。在“两种制度、三套法律体系”的框架下,大湾区内信息、资金、人才等要素跨区域和跨境流动成本仍然较高,科创资源共享和技术合作机制仍然缺乏,金融数据和业务标准的差异使得金融合作的难度也较大。
  在制度方面,我们一直呼吁强化顶层设计,开展广东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密切沟通对话。去年以来,我们看到在科技和金融领域都有积极的新的合作进展。2022年9月,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的十八条措施》。2023年3月30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与香港创新科技署签署了《关于全面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的安排》。这些聚焦科技创新和风投创投领域的措施安排,为科创金融生态的融合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未来大湾区仍需在推动数据要素高效便捷流动、知识产权保护和交易等方面加强境内外合作和制度设计。
  (二)加强科创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尽管我国经济正在全面修复,但信心和需求不足的问题仍在持续。在此背景下,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整体风险偏好都在下降。创新创业环境正在发生一些变化,如何呵护市场主体的创新精神,显得十分关键。
  在相对不利的经济环境下,需要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强化科创金融的供给。在科创信贷方面,各大银行正在加速布局,但仍然面临两个挑战:一是面对前沿技术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快速建立起相关服务的知识储备和专业能力。二是商业银行较为审慎的风险偏好和科技创新高风险之间存在错位。2023年3月发布的前海和横琴合作区建设政策提出“支持银行设立科技支行”。未来,大湾区需要充分发挥科技支行在科创金融领域的优势,加快落实在资本占用、不良贷款容忍度、核销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大湾区还应加强科技金融发展所必需的风险缓冲机制,例如建立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池、加强政策性担保机制、推广知识产权质押和科技保险等。在风险资金方面,大湾区已经形成较为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财政资金和国有资本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过大湾区在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建设方面仍有短板,需要加快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推动S基金的发展,引导更多资本在合适时机实现项目退出回报,更高效地盘活金融资源,形成科创金融的良性循环。
  (三)重视科技创新的人才流动和生态服务。人才是生态建设的重要一环,完善科创金融生态,需要持续推动大湾区人才流动。以生物医药行业为例,香港拥有大量成熟的生物医药企业和人才,并在临床医学研究方面有独特优势,比如临床测试数据可同时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等药物监管机构认可,用于药物注册申请。随着创新合作的深入,“两地跨境就业”的人才数量增加。香港特区政府对于到内地就业的香港居民,还给予补贴。但是,香港居民到内地就业时,得到的金融服务的便利程度仍有不足。从促进大湾区科创金融生态融合的角度,应该采取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在大湾区,人才流动导致出现“两地跨境就业”“港漂”“两地家庭”人群,这个群体是为大湾区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做出贡献的典型群体。当前,这一类人群正常的跨境资金往来需求并未得到充分满足。未来,应本着“宜居、宜业、宜游”的原则,推动相关人群跨境资金往来阳光化,给予正规通道。
  (四)加强大湾区科创金融协同和生态合作。在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方面,广深地区作为我国创投的先行区,活跃度一直位居全国前列,但投资机构市场化募资仍面临较大难度,撬动的资本规模有限。对此,广深应加强与香港的对接,积极吸引国际资本,推动风险资本跨境合作。同时着眼全球,寻找国际投资机会,全面提升大湾区风投创投网络的全球影响力。
  在投贷联动方面,目前商业银行已经广泛地与风投机构、私募股权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进行“股权+债权”的合作。但在合作过程中仍面临风险认知、风险文化、业务模式等方面的冲突。各方需要充分沟通,寻找最大公约数,逐步探索在科创金融模式下的业务协同创新。
  此外,金融机构需要与政府部门、企业、科研院所、市场化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之间形成更强的协同效应。紧跟各地主导产业的研发步伐,对内提升专业认知水平,对外建立通畅的信息共享及项目推介资源渠道,形成金融与科技创新融合共进的区域发展格局,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
  打造深港联动的全球科创金融高地
  在大湾区科创金融生态建设中,深圳承担着先行示范的重大使命。近年来,深港两地协同建设深圳前海、河套等重大创新平台与香港北部都会区,推动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促进科研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等领域加强合作,着力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建设,值得期待。未来,合作区“一地两关”的独特属性,天然地适合作为科创金融服务的新天地
  (一)区内科创金融需求丰富。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内包含深圳园区和香港园区,具备“一国两制”下“一河两岸”“一区两园”的地理和制度优势。一方面,“十四五”时期,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定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的重大平台”,将在科技创新跨境合作、国际先进创新规则、国家科学中心开放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区内鼓励发展的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和芯片等产业都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行业,对金融资源、人力资源等多种创新要素的需求较高。另一方面,毗邻香港的地理优势以及日益便捷的人员通关措施,有望使合作区成为深港创新人员自由流动和密切交流的窗口,带来大量科技人才的跨境金融需求。
  (二)合作区的制度设计有利于科创金融的发展。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既有实体的封关围网等物理隔离手段,又有人员同属内地和香港的制度设计,未来还将打造进入合作区的专用通道。这一创新设计使得深港合作区在保证便捷出入的同时,可以“视同离岸”进行管理,解决当前自贸区发展中人员流动管理的痛点,即区内外人员流动监测和管理的问题。合作区将打造成真正的“境内关外”,使得单独适用于自贸区内创新企业和人员的优惠政策得以落地。另一方面,合作区进驻的机构需具备香港背景或者国际合作背景,且以高校科研机构、科创企业研发平台和实验室为主,有利于科创金融服务能力的提升,风险也相对可控。
  深港合作区作为科技创新的载体,还可以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支持,加快完善科创金融生态。一是探索与区内发展相适应的国际化法律和规则。借鉴《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模式和经验,率先聚焦解决合作区内创新企业和机构合作以及创新人员工作生活便利化的问题。二是给予区内人才税率优惠等政策。香港的低税率及简单税制对人才和企业非常有吸引力,深港合作区若能通过“电子边界”的科技手段,实现“境内关外”管理,则可在合作区内适用香港的税收政策,提高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和对科技人才的吸引力。三是依托金融科技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为区内提供更便捷的创新金融服务。围绕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融资需求,个人跨境支付结算、财富管理等需求,运用最新的金融科技手段,服务好科技创新企业和人才。在此过程中,探索金融资源和创新要素的便利流动,聚焦“数据”这一新型要素形态,运用法治化的方式来进行数据治理,实现数据要素的定价流转以及数据隐私和安全保护。
  (作者为招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①《粤港澳大湾区中小企业报告:韧性与机遇》,恒生银行&贝恩公司,2022
  ②《〈粤港澳大湾区科创金融报告2022〉发布解析多层次生态圈如何构建》,21世纪经济报道,2022.11.10
  ③《蒋展:科创金融发展需聚焦专业化、生态化与协同化》,21世纪经济报道,2023.6.12
  ④李学武.《金融支持科创产业的模式、问题及突破点》,《银行家》2020.12.05
  ⑤张大为、黄秀丽.《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现实困境及破解路径》,《西南金融》,2021.2.9
  ⑥王飞.《创新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中国金融》,2023年第三期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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